公告通知
關于水泥企業生產許可證換證期間
發布時間:2012-11-05閱讀次數:來源:國建聯信認證中心
各獲證水泥企業:
明年開始,水泥企業開始大面積的生產許可證換證,這勢必影響到企業的認證證書保持和再認證換證。針對這個情況,中心進行了專題研究,提出了相應的應對措施。現就此專題發布通知,請貴企業積極配合做好相關工作,以免因許可證問題導致認證證書不能保持或再認證不能及時換證,給企業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。
一、生產許可證換證申請
為確保企業持有有效的生產許可證,請獲證企業查清貴企業持有的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期限、有關部門頒發的生產許可證換證要求,并按要求提前向有關部門提出換證申請,同時保留好受理申請部門頒發的生產許可證申請的“受理通知書”。
二、與中心的信息溝通
中心需要了解獲證企業生產許可證的最新狀況,以便做好審核安排調整等工作。請貴企業將生產許可證電子掃描件或復印件發送到中心;如果企業現生產許可證已到期或即將到期,并已提出換證申請,企業還須將受理申請部門頒發的生產許可證申請的“受理通知書”電子掃描件或復印件發送到中心。
電子掃描件請發至:zonghb@cqbm.com.cn;
復印件請發至:010-57811123中心綜合部徐萌收。
三、生產許可證到期前的審核安排
考慮到新的生產許可證申領過程較長,為避免生產許可證即將到期而做了不能取證的無效審核,并滿足監督審核時間間隔最多不超過12個月、再認證證書發證時間在現證書有效期內等要求,對沒有取得新的生產許可證的企業,中心可能會根據各企業的具體情況提前安排相應的審核,審核時間可能會在生產許可證到期前的1-2個月(現場審核最遲應在生產許可證到期前的30天前進行),請企業給予積極的配合。
國建聯信認證中心
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